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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田军)
发表时间:2015-05-19 11:59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田军)

  一、深刻认识“四个全面”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四个全面”科学回答了如何发展、如何改革、如何治国、如何管党等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举措,构成实现战略目标的支撑。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创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对中华民族高度负责的历史担当,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战胜来自国内外的严重压力和风险挑战,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公认的新成就。事实充分证明,四个全面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战略。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步步地把蓝图变为现实。在总体达到小康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奋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承上启下、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性措施,也是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一步。

  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动力。30多年的实践证明,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释放出这一崭新制度的不尽活力。中国的发展、巨变得益于改革开放,这是中国人民也是全世界一切有识之士的共识。同时证明,改革未有穷期,仍然在路上。这里既有以往改革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长期积累的问题,也有发展中新出现的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不仅改革的情势更紧迫,而且面对的困难更繁多。

  依法治国才能兼顾改革、发展和稳定。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每一方面都不可动摇,如何在实践中使三者统一起来,只能依靠法治。健全的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法律是现代国家最高、最根本的规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曾进入过发展快车道,但未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有效措施健全法治。法治缺失使经济发展战略不能长期保持稳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无法在制度框架下化解,引发人心不稳、政局动荡。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面临的矛盾更突出,更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对社会矛盾的调节作用、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对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法治基础上推进改革,使改革成为常态,改革措施会减少随意性,使国家发展进步和长治久安得到根本保证。

  作为民族复兴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建设好?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世界政治文明史表明,一个国家政治发展不在于政党数量,而在于政党制度的适应性和政党执政能力。中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完全符合国情民意,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承担领导民族复兴大业。这既是历史结论,更是现实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在党,也就提出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历史使命决定的,是党的一贯性要求,在今天尤为迫切。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学懂弄通。自觉学习 “四个全面”的理论论述,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用系统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理解和把握,尤其要切实弄清“四个全面”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弄清学习贯彻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二是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具有内在联系,可谓姐妹篇。法治既是改革的保障条件,也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各项工作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依法行政,也就是说要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用法律程序处理问题。面对优抚工作新的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二要严格工作程序和职责;三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优抚工作。三是严格要求自己来保证工作。首先要认真切实履行好职责;其次团结科室同志做好各项工作;再次要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切实杜绝违法违纪各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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