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20 17:30 文章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好奇学苑科普教育中心:
经查证,佛山市好奇学苑科普教育中心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佛山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佛山市民政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佛山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联系电话:0757-83209385
佛山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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