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使用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现将我市2018年度发行福利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佛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
2018年我市共销售各类福利彩票215587.62万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 63700.37万元,其中上缴中央、省公益金40904.37万元,市留成彩票公益金 22796万元。
二、2018年佛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8年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年初结余3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万元,支出21000万元,调出资金3362万元,年末结余2501万元。
三、资助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及投入资金情况
(一)用于养老服务支出。
用于养老服务支出共677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养老福利机构运营扶持、老人福利支出等。其中:
1.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58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养老护理院前期费用和建设经费、市级新社会福利院前期费用。
2.养老机构运营、扶持支出。
养老机构运营、扶持支出3537万元。主要用于各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中心的设施、设备更新和运营补助,促进养老机构服务提升。
3.老年人福利支出。
老年人福利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发放、老年人优惠IC卡制作、老人慰问、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老年文体活动支出等。
4.其它养老服务支出。
其它养老服务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组织沙龙、实地交流及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
(二)用于医疗救助支出。
用于医疗救助支出共292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医疗救助等。其中:
1.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支出283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医疗救助等。
2.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疗救助。
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异地务工人员大病医疗救助。
(三)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共299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和残疾弃婴福利事业的费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残疾人福利及补助等。其中:
1.顺德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
顺德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顺德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弃婴福利事业的费用。
2.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养学校运营支出。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养学校运营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养学校启动经费、安全防护设施经费、教育教学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购买康复护理服务。
3.残疾人福利支出。
残疾人福利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文化、体育及宣传方面费用、残疾人康复、盲人诗歌大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经费、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场室改造经费、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经费、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及其他设施无障碍改造及维护支出。
(四)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支出8312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孤残儿童支出、南海区定恤定补优抚对象补助支出;佛山市受助人员托养中心建设支出、禅城区和顺德区福利事业补助支出;南海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三水区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顺德区基本殡葬服务支出、顺德区流浪乞讨人员路费和生活费救助支出、南海区低保对象分类施保金支出、南海区慈善会关爱困难优抚对象基金支出、顺德区防灾减灾救灾支出、南海区城镇孤寡老人托养服务费支出、其他支出。
1.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孤残儿童支出。
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孤残儿童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孤残儿童抚养费、特殊教育费、康复治疗费等。
2.南海区定恤定补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南海区定恤定补优抚对象补助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节日慰问、临时物价补贴以及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等。
3.佛山市受助人员托养中心建设支出。
佛山市受助人员托养中心建设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佛山市受助人员托养中心基建支出。
4.禅城区和顺德区福利事业补助支出。
禅城区和顺德区福利事业补助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禅城区、顺德区各镇街社会福利事业补助支出。
5.南海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南海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户籍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差额救助支出。
6.三水区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三水区特困人员供养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三水区特困供养人员经费发放。
7.顺德区基本殡葬服务支出。
顺德区基本殡葬服务支出581万元。主要用于顺德区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遗体告别厅租用费、骨灰寄存费、遗体火化费、遗体消毒和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基本殡葬费用补助。
8.顺德区流浪乞讨人员路费和生活费救助支出。
顺德区流浪乞讨人员路费和生活费救助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顺德区流浪乞讨人员路费、生活费救助。
9.南海区低保对象分类施保金支出。
南海区低保对象分类施保金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低保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实施分类救助。
10.南海区慈善会关爱困难优抚对象基金支出。
南海区慈善会关爱困难优抚对象基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慈善会关爱困难优抚对象支出。
11.顺德区防灾减灾救灾支出。
顺德区防灾减灾救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顺德区经常性捐赠仓库和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管理、购买及救灾物资置换、应急庇护场所管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支出。
12.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城镇孤寡老人政府供养费支出。
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城镇孤寡老人政府供养费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城镇孤寡老人政府供养费支出。
13.顺德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支出。
顺德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顺德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通过区镇两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对低保对象进行认定核查、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4.南海区城镇孤寡老人托养服务费支出。
南海区城镇孤寡老人托养服务费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南海区孤寡老人医护及服务人员费用补助。
1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三水区“银龄安康行动”经费、三水区长寿之乡专项经费、南海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顺德区民政机构和服务对象节日慰问经费、三水区中心建设消防简易喷淋工程支出、高明区养老院消防改造工程支出、高明区乡村少年宫建设支出、南海区福利中心信息系统维护费、南海区困境儿童补助资金、跨区婚姻登记经费、三水区敬老节活动经费、高明区失依儿童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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