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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申请命名“花园”有什么要求?
发表时间:2020-03-16 17:17  文章来源:本网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通名为“花园”,符合以下要求:指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绿地和休闲面积占整个用地面积35%以上的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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