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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命名广场的申办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表时间:2020-04-15 17:11  文章来源:本网

  根据《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点:指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四周由道路围成相对完整,且有整块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露天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的综合商贸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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