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佛山市民政局>>政民互动>>问答知识库>>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
如何推选居民小组长?
发表时间:2023-04-17 10:27  文章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小组长由户代表会议推选,由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有行为能力的居民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兼任居民小组长。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Copyright mz.foshan.gov.cn 11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民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4406000010
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221 粤ICP备0509016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