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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人——建造新型老人公寓 
发表时间:2015-11-04 15:36  文章来源:本网

  案号:JY 20150036

  提案人:林杰,赵晓芸,张晓峰,王霓

  当今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在延迟退休以及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下,政府现时对老年人的服务是远远不够的。特别在一些普通和贫困家庭及失独家庭的老人,聘请保姆的支出是负担不起的。

  办法:

  希望政府能对老年人作出相关优惠政策,对有住房,又有实际困难的老人建立新型的老人公寓。实行统一管理,适当收取费用,把老人的住房改建成公租房。一来可以充分利用老人的住房,节约成本;二来可以让那些有住房,而又无人照顾的老人得到关爱,让老人可以安居,让子女放心,让社会和谐。

  佛民函〔2015〕89号

  B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36号的答复意见

  林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爱老人-建造新型老人公寓》(第20150036号)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有关汇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对有住房,又有实际困难的老人建立新型的老人公寓。实行统一管理,适当收取费用,把老人的住房改建成公租房。应该算是一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它通过老人的现有住房,以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南京市、上海市等地也早在2005年推行过以房养老,但终因参加者少和房产权属、老人寿命、房价等各种条件所限而终止。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2015年3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广州市需求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并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调,争取将广州列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

  接下来,我们将密切关注广州市以房养老试点进展情况,学习、总结广州以房养老的经验,结合佛山实际,寻找适合我市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佛山市民政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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