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佛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政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
佛山市民政局临时救助人员名单(2018.11.5)
发表时间:2018-12-18 10:14  文章来源:市民政局
序号     镇(街) 对象类别 人口数

(人)
申请救助原因 个人自付
医疗费用
(元)
民政救助
      (元)
剩余个人
    
(元)
拟批准
  
(元x月)
1 南海 梁秉炽 西樵 其他救助对象 3 肝恶性肿瘤 84140.5 16946 67194.5 980元×21个月
批准金额20580元
2 三水 梁雪美 白坭 其他救助对象 4 右侧桥小脑角膜瘤 86432 23520 62912 980元×20个月
批准金额19600元
 

备注:1、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5号)相关规定:
     ①低保、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个人住院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2个月的低保金;超过5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5个月的低保金;超过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10个月的低保金。
     ②其他救助对象:个人住院自负医疗费用超过9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2个月的低保金;超过15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5个月的低保金;超过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不低于10个月的低保金。 
     2、本次合计共2户对象申请,批准金额4.018万元。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Copyright mz.foshan.gov.cn 11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民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4406000010
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221 粤ICP备0509016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