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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0-03-13 14:47  文章来源:本网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全面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监督和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提升了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民政法治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局党组通过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精神4次,并专题研讨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同时,坚持理论指导法治实践,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民政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统筹部署。认真落实《佛山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佛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从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政法治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共10大方面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促进了法治工作有序推进、法治能力不断提升。

  (二)全面依法行政,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与公开工作,对民政“两个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提升服务效能。经细化梳理,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87项、公共服务事项46项。今年以来,我局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流程再造和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根据“三定方案”和上级部门赋予的工作职责,深入研究每项职责的具体内涵,将抽象的职能内容具体化、流程标准化,按照“职责——任务——流程——环节——要求”五个层次,进一步构建规范清晰、指引明确的工作体系。通过工作流程再造、模块固化等有效手段,实现了工作效率与规范、服务效果和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并按照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相关办法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如针对重大基建项目、重要工作部署、民政经费使用等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均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项目工作在决策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有关人员、专业人士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并形成可行性报告。决策过程在充分酝酿、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是不断完善民政政策文件体系。制定了《佛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措施保障。2019年,我局推动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1份,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主要内容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以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遵循规定流程,走足走实程序,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确保文件合法规范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组织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并提交报告,本年度共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11份。

  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和有关直属机构履行部门职能、日常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以及内部管理方面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及应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受委托处理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案件等,切实保障民政工作履职符合法律规定、切合法治精神。2019年以来,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均就有关内容事先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供局领导班子决策讨论参考,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作出,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五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人员进出调整等情况,及时清退相关执法人员资格,办理执法证注销。对新进人员和未取得执法资格证、执法资格证临到期等人员,及时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课程学习和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今年以来,我局注销了转隶人员执法资格证7个,2名人员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并对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目前,我局共10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要求对今年以来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有关情况及案卷进行自查自评(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及时提交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目录信息,被抽查行政许可案卷2份、行政检查案卷1份,经评查均达到“优秀”水平。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等信息及时录入执法信息平台,对外进行公开。7月底前,我局全面完成了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制定了《佛山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标准、责任制度及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切实建立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机制。

  (三)坚持学法用法,加强民政法治工作宣传。

  一是抓好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办公会议等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相关专题学习4次、专业法律法规学习3次。督促干部完成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举办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并结合2018年下半年以来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进一步学习《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确保干部每年学法40学时以上,增强法律知识储备,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加强民政普法宣传。落实《佛山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大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引导服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如利用《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宪法精神和宪法知识宣传,邀请专业律师为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作法治讲座。充分利用2019年佛山市慈善月系列活动,组织举办了慈善文化进校园之《慈善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慈善法》宣传专栏,并线上举办“守法规、爱慈善、乐公益”《慈善法》知识问答游戏等。此外,加强对服务对象、群众面对面普法工作,针对殡葬管理、流浪救助普法,组织开展了骨灰植树活动、市殡仪馆开放日以及市救助站开放日活动;针对专业社工普法,开展了岭南社工宣传周、社工青春体验营等活动。

  (四)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权力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制定印发了《佛山市民政局网站管理办法》《佛山市民政局网络发言人平台运行制度》《佛山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修订了《佛山市民政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组织到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做好民政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公开,并围绕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实事和民政工作任务,及时利用局政务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准确公布相关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注重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务网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开展清理,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明确标注相关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到年底,2019年已公开更新及增加办事指南42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25条、通知公告33条。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推动官方微博、微信与局政务网站信息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2019年“佛山民政”微信推送信息406期。切实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及时跟踪办理12345行政服务热线、网络发言人平台等政务平台有关政务咨询和诉求建议。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工作,以及开展党员主题日、党员进社区报到等党建活动,广泛接受服务对象工作监督。利用举办重大宣传活动,如市殡仪馆、市救助站、养老机构参观开放日等,推动政媒沟通和政务信息披露,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共接收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共32件,提案议案(建议)答复工作得到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的认可。

  四是认真接受司法部门监督。2019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法院审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试点探索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党建统领 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出台《关于加强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核查,开展问题村(社区)整治,持续治理民政领域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组织环境。开展村(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防范基层治理风险。持续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推动禅城区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全市共有4个项目入选为“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十大创新经验”和提名项目。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和监管。全市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约7000个,形成了遍及城乡、领域广泛、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功能多样的社会组织体系。2019年投入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640万元,引导带动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了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工作,公布市级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我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从严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今年3月至6月,在市直民政系统开展政治风险、安全风险、履职风险、廉政风险和舆情风险等“五大风险”排查,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均列出了主要风险点,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兜好底、防穿底”。做好日常信访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合理有效的信息收集、研究、预判机制,制定了《值班和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强化敏感时期稳定工作研判和情况报送机制。在春节、清明、全国“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等重要时间节点均保持了稳定有序的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系统、全面、深入。有的干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领会把握不够透彻,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所欠缺。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较为薄弱。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对法治工作力量的配备需要进一步重视并加强。目前,我局负责法治工作统筹的人员仅1名,且兼职其他大量综合性工作,业务科室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也较少,法治工作力量捉襟见肘。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科室工作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程序规范性仍有瑕疵,特别在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中仍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三、2020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我市民政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把法治理念贯穿我市民政建设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责任体系。

  二是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实效性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健全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扩大公众有序参与途径和范围。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开展专项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法适时动态调整,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积极争取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及时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大力开展民政普法宣传,加强《宪法》和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佛山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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