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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11-27 10:12  文章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目标任务关于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工作举措,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民政职能,持续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年来,市民政局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兜底服务保障职能,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发展同频共振、互融共进。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目标任务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市民政局扎实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用心用情抓好民政领域民生社会事业,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推动落实“社会救助工程”“老人康养工程”等市委重点项目和优化提升惠民便民服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突出法治引领,深入推进佛山市社会救助工程。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救助,增加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将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高提高至3148元/人月,救助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健全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佛山市老人康养工程。实施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行动,开展养老服务立法专题调研、草案起草和征求意见,初步形成了《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草稿,推动从法律体系层面根本性解决我市养老领域地方立法空白、相关制度衔接不畅、落实执行依据缺失等问题。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佛山市惠民便民服务。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对《佛山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进行了延长,对《关于对佛山市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的通知》《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废止,统一规范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促进政策有机衔接。印发《佛山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实施办法》,预计每年为群众减免费用2000多万元,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三)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佛山民政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佛山民政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和重点督查事项,与民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带头学法守法。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各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宪法宣誓”“佛山民政大讲堂”、旁听庭审、法治建设工作年终述职等形式,创新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和经验总结。主持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6次、专业法律法规学习4次,参加旁听庭审5人次。加强法治部署。年初制定印发《佛山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佛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法治工作纳入《佛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2023年重点事项清单》,与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一体推进贯彻执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工作6次。落实监督考核。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报制度,2023年一季度前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2022年度民政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2023年度目标考评内容,抓好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相关工作,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的具体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实。

  (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针对重点工程项目、重大规划编制、民政经费使用和重要工作部署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深化落实《佛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督查督办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推动规范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制度。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广东省民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于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落实审慎包容监管工作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佛山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印发《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情况的通报》,及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积极开展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运用相关工作,通过“两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局共有25人申领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六)优化提升行政审批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和衔接等事项。以提升人民群众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为着力点,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升级,通过提供预审服务、容缺受理业务、告知清单化等措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审核指引。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共享运用,确保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与前置审批事项变更实现同步联动、一体推进。全面推广使用“一卡通”,对新办理的社会救助业务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救助金,更新在册困难群众社保卡信息,逐步推广至其他民政领域,目前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儿童福利领域、社会事务领域已全面使用“一卡通”。

  (七)完善民政政策文件体系。2023年我局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6份,对临近到期和其他现行有效的共1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评估。围绕民政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及时转发通知,广泛动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信息宣传、机关党建等方面的政策理论调研文章20余篇,遴选后共上报11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推动民政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和加快政策创制,形成《加快推进佛山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应急类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内容,为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理论和智力支撑。

  (八)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抓实民政普法宣传,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列入“一把手”职责清单和局重点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年初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部署。日常将普法宣传和业务开展有机结合并一体实施,在社工宣传周、清明节、“6·19”救助开放日、慈善月、重阳节等重要节点,举办清明节鲜花代祭、骨灰植树和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期间,有效开展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创新民政普法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云直播等平台开展互动式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政法治宣传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民政法治工作。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等形式,做好《立法法》《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突出抓好公职律师培养建设,组建民政法考备考学习小组,推动全员学法守法用法。

  (九)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聚焦民政重点工作,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1-10月,在局网站发布民政领域政策文件9件,综合运用一图读懂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9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年内出台的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统一公开。2023年,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35条,“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03条,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直通车)工单657件。

  (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局领导同志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实行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工作,重点解决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组织架构不健全。目前我局机构编制和人员力量有限,尚未设置独立的内设法制机构承担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或指派人员专职负责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繁多,行政执法人员少,业务部门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更加紧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不足。虽有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但相关法律依据不足,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事项难以有效延伸到镇(街道),严重限制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发展,镇(街道)与区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未能完全建立。

  (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但目前监督体系主要为外部监督,受机构编制和人员力量限制,我局尚未成立专门的内部法律监督机构,行政审批、行政监督人员难以分开配置、分别履职。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佛山市民政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民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民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民政事业在新时代法治轨道下行稳致远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民政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优化顶层设计,健全民政领域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养老领域地方立法,健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时刻关注新法修订进展,做好新修订的《慈善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并及时完善政策文件,做好制度体系衔接过渡。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三)注重宣传培训,提升民政执法能力水平。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在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社工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民政特色的普法案例,定期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坚持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两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干部职工学法考试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制度,逐步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



  佛山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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