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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7-12-29 10:49  文章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2017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和开展社会服务,不断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工作保障。制定印发《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部署,将各项民政建设及日常工作纳入法治框架、法治轨道规范运行。2017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局根据法定职责,依据审定公布的权责清单,在原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量化了本部门本系统内市级专属以及市区共同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职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完善了《佛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说明理由制度》《重大行政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积极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在立法需求调研中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民政政策性文件创制。

(二)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办法(试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佛山市民政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如局党组年度工作意见、大的基建项目、机关干部的调整任免和奖惩、民政工作年度计划、重要工作部署、民政经费使用等行政方面的重大问题均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项目工作在决策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有关人员、专业人士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并形成可行性报告。决策过程在充分酝酿、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事后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决策意见民主、科学、公正。2017年,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并向社会公开,具体推进实施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严格遵照《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包括起草过程中就有关内容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开展有法律人士参与的专家论证,或者专门征求法律机构意见等,再形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报市法制局审查,以确保所出台规范性文件不违反、不抵触上位法规定。此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6年和2017年,我局共对19份临近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法制局提出清理评估意见,并将有关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续聘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和有关直属机构履行部门职能、日常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以及内部管理方面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及应邀开展法制宣讲教育和法律专题培训,受委托处理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案件等,切实保障民政工作履职符合法律规定、切合法治精神。2017年以来,我局较为重大以上决策事项均就有关内容事先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供局领导班子决策讨论参考,以确保决策事项依法作出,决策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

   (三)完善机构队伍建设。我局注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与人大和法制部门组织开展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等,通过培训学习提升法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另外,安排经费用于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聘请有4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我局现有行政执法岗位数按照人员编制数(43名)全岗配备,目前有26人申领了执法资格证。2017年,另有4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了行政执法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一方面,加强民政干部法制教育。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积极开展网上学法活动,举办公务员学法考试等活动,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如开展《宪法》学习和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国家信访条例》等有关公务员行政准则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开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收养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登记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促使领导干部熟练掌握基本法律和业务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加强普法教育,引导服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如针对殡葬管理、流浪救助普法,组织开展了骨灰植树活动、市殡仪馆开放日以及市救助站开放日活动;针对专业社工普法,开展了岭南社工宣传周、社工青春体验营等活动;针对防灾救灾普法,举办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暨防灾减灾演练活动;针对优抚安置政策,举办了“双拥在基层”活动、“双百拥军行”等活动,等等。同时,注重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媒介和手段,解读民政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服务对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的法治氛围。

(五)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了《佛山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铺排,并在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福利彩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低保提标扩面、低保对象分类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每月公示;及时公开减灾救灾措施和救灾工作进展,指导佛山市慈善会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专项慈善救助等慈善信息;与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同步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围绕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实事和民政工作任务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民政民生事项,及时利用局政务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准确公布相关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另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及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佛山日报、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外公布《佛山市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实施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情况,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做好文件解读工作等。

(六)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900元/人月,全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530元/人月。完善救助制度,出台《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将农村五保供养、城镇“三无”人员救助等制度整合并完善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二是加强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协同市国土局编制《佛山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着力推动“新佛山市社会福利院”和“佛山市老年养护院”两个项目建设。提前完成2017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46‰的指标任务,实现五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出资统保100%覆盖。全市按照1800元/人月落实发放孤儿养育标准。三是深入抓好社会治理。平稳顺利完成2017年村居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全面启动社区减负和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工作,制定《佛山市村(居)委会工作职责指导目录》。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制定《2017年度佛山市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专业社工工作,每万人持证社工达12.2人,提前超额完成省规定的“到2020年每万人持证社工数达10人”的任务指标。四是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军90周年大庆,组织开展系列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政社互动”型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品牌,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民政服务对象托养管理,迅速落实跨市托送人员接回安置工作,并对后续的安置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细化落实。提高我市托养管理水平,迅速启动“市级受助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五是维稳工作有序有力。全市清明安保,涉军群体稳定及平安边界创建、消防安全保障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维护,全年未出现涉及民政工作的大规模到省上访和进京上访事件,未发生民政安全事故。

二、下一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对法治建设依法治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律,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巩固依法行政成效。

二是加大学习与培训力度,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项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同时通过宣传栏、电台、电视台、专家讲座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与载体,大力宣传民政系统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民政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力度。

 


                            佛山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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