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佛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解读: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8 17:50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规定》共5章26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对军队人员与结婚对象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明确;区分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规范不同类型军队人员申请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方法、审批权限等。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6)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Copyright mz.foshan.gov.cn 11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民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4406000010
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334221 粤ICP备0509016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