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办〔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政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各项救助补助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民政领域救助补助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范围
所有发放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救助补助资金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特困人员护理费、临时救助资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报销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二、时间安排
加快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民政领域救助补助资金,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可暂时使用原银行卡(折)发放。到2022年12月31日,实现民政领域各项救助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原则上不再通过一般个人银行卡(折)发放。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新申请资金发放要求。全面实施使用社会保障卡申领相关救助补助资金。自2022年11月1日起,各类资金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因当事人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更换社会保障卡等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发放的,可暂时使用其他银行账号发放,待其社会保障卡功能具备后予以更替。不能因社会保障卡问题推迟批准时间,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
(二)开展社会保障卡信息比对。各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会商机制,在10月底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发放对象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发放对象社会保障卡持卡及激活情况反馈给民政部门。
(三)有序更换社会保障卡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的发放对象社会保障卡持卡及激活情况,民政部门将非社会保障卡账号批量置换为对应的社会保障卡账号,并在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前通知发放对象(被保障人员、照料护理人或其监护人)。
(四)及时帮助办理社会保障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的发放对象社会保障卡持卡情况,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通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尽快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办理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对身份证缺失、行动不便、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需要变更的当事人予以必要的协助。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门。做好民政各业务信息系统与人社、财政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各类民政救助补助资金审批、发放、核对各个环节数据不落地,实现信息化流转和核对。负责本业务领域的应用目录梳理、补贴清单核定、人员状态核查、数据交换更新,完善民政领域用卡环境,支持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在本业务领域的“一卡通”应用,保障补贴资金发放透明、真实、准确。按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款、报送发放名册。民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在财政部门下达救助补助资金预算额度范围内,通过“数字财政”到人到企功能将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到对象账户。
(二)财政部门。按规定下达财政救助补助资金。审核民政部门报送通过社保卡发放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款申请,会同民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做好资金支付。支持依托“数字财政”“粤财扶助”平台共享调用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结果信息。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做好社会保障卡宣传、发卡激活等服务工作,推动部门间的系统对接,加强信息同步和规范数据安全。完善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输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支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域“一卡通”应用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调配合,结合各自业务领域的实际,制定救助补助资金“一卡通”实施计划,梳理应用目录和业务需求,按照各自分工和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到位。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向省级部门报送本地进展情况,以便省级部门统一推进,共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规范发放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抓各自业务范畴的流程管理,借助省财政平台规范补贴资金全流程。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代发金融机构,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严查资金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便民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从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要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社会救助群体的实际情况,依托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服务人群提供便捷的服务。协调合作银行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完善金融服务设施和优惠手段。
(五)加强数据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共享数据的安管管理,在数据交换、存储、使用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数据传输过程中要进行加密处理,严禁在互联网传输数据,确保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六)加大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宣传社会保障卡在民政领域“一卡通”应用,定期发布政策指引和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扩大社会影响力,规范资金管理和用卡行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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