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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1-03-08 15:38  文章来源:本网

  2020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体系建设,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行时限和标准均高于上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全面摸排散居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情况,实现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和困难群众“零感染”。指导村(居)委会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联动机制协同作用,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组下沉社区一线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十项措施出台。引导社会各界依法依规开展捐赠,全市慈善组织(含红十字会)募集善款约7208万元以及大批物资用于防疫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和“1+N”群组链各龙头行业协会商会及党组织带动作用,协助开展群防群控工作。举办鲜花代祭公益活动,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清明保障工作。佛山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抗疫先进集体”。

  (二)加强兜底保障,落实精准救助,完善大救助体系。深入推进弱势群体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困难群众一人一档、专人联系和定期探访制度,健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政策,加大对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力度。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60元/人月提高至1080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从不低于603元/人月提高至不低于651元/人月;各区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平均2023元/人月提高至平均2193元/人月。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全年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91.8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超15万人次。探索完善低保渐退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重点对象9500多人,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为55.3%。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现我市救助总量和滞留人数“双下降”,市救助管理站在全省综合评估中排在地级以上市首位。推动建立全市首个救助管理站警务室,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

  (三)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大养老体系。实施《佛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着眼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防范两个重点,进一步助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以“创星行动”和标准化为主要抓手,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制发《佛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强化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3000多人次,建立并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圆满完成2020年民生实事任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起草《佛山市养老机构投资申办指南(试行)》,摸排机构备案情况。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项目,实现养老机构巡察检查全覆盖。有序推进市颐养院项目、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

  (四)健全关爱保护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大儿童保障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的救助帮扶政策。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不低于2200元/人月提高至不低于24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从1000元/人月提高至2400元/人月。加强儿童档案规范管理。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启动“护苗行动”,依法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促进女童安全健康成长。

  (五)打造品牌项目,推进精准帮扶,完善大慈善体系。印发《佛山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凉山精准扶贫工作,截至2020年12月,链接佛山市慈善资源共计投入逾3815.67万元用于凉山29个精准扶贫项目。其中,推动佛山市慈善会·和的基金与凉山州党政代表、佛山派驻凉山工作组签订三方协议,再向凉山州捐赠2500万。持续推进创益合伙人计划等公益创投项目实施,2020年度出资575万元资助31个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服务,截至2020年底,2020年创益合伙人计划项目直接受益群众累计达13486人,间接受益的达45344人。组织开展2020年中华慈善日暨佛山市慈善月、“慈善文化进校园”等各类慈善活动,着力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公益慈善体系。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党建+扶贫”项目。

  (六)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完善大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推动《佛山市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佛山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开展第四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筹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及资格认定工作。持续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100%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开展社区“万能章”清理整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线索清仓办结,建立完善民政行业领域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抓好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一十百千万”工作。二是社会组织管理监督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监督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7280个,其中市级社会组织1139个。强化社会组织党建,推进市级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报填报率超90%。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2020年26家市级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等级。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深入推进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印发《佛山市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加强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通过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方式开展“双工联动项目”。推进“双百计划”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强化社工人才专业培训,预计2020年我市持证社工人数可超14000人。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每百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超过12个。四是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225元/人月提高至25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75元/人月提高至300元/人月。实施跨区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佛山市“四标四实”信息采集道路街巷信息核对工作,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推广。

  二、2021年工作计划

  全市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工作,促进民政服务能力提升。

  (一)慎终如始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重点机构场所做实做细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摸排和救助,坚守“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困难群众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配合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工作。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常态化工作,加强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协同做好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深化大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在弱势群体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研成果,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社会救助工作建设体系建设。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研究出台《佛山市临时救助办法》,修订佛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办法。适度扩大低保范围,探索完善低保渐退机制。加快佛山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强化“二站五点”平台运作体系建设,推动区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推进市级救助管理站国家一级站升级改造项目。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省市区互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近亲属备案库和死亡人口信息库。建立和完善受助人员生活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

  (三)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佛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研制我市养老服务有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小站试点建设。做好机构养老综合监管和质量提升,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排查整治养老服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完善养老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培训力度,筹建佛山市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基地。督促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实施分类关爱服务。扎实推动市颐养院和市新社会福利院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夯实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全面铺开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把保障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困境儿童各类经费补贴发放管理。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儿童督导员开展儿童福利工作。

  (五)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项目,推动对口帮扶点乡村振兴、教育、基础设施等工作。深化创益合伙人项目,构建公益慈善支持性环境,促进本土公益慈善行业发展。探索创新慈善理念,开拓“慈善+”系列品牌活动。实施佛山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建立具有佛山特色的兜底民生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有效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慈善+社工+志愿者”服务项目,促进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

  (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能力。一是优化城乡治理格局开展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建换届选举观察员队伍。联合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指导禅城区完成第四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评估工作。深入谋划“六建”落实举措,建立健全民政行业领域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二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双同步”工作常态化,持续加大党建“两个覆盖”工作力度,深化社会组织“1+N”群组链党建模式,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络。落实社会组织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加强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监测。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拓宽社会组织评估范围。打造品牌社会组织,创建社会组织品牌活动。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控,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坚持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三是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动试点区实行区级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加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和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配合开展佛山—云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运用“四标四实”道路街巷核对成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佛山市标准地名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持续开展地名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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